主 要 职 责
市交通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交通行业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责是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市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 代政府起草有关我市交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, 参与研究制定我市交通管理的长远规划和措施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实际需要,编制道路运输,公路建设,交通管理的中、长期发展规划,结合石家庄市交通局制定和下达年度公路建设与养护,大中修工程以及征收机动车养路费,运输管理费,客票附加费,货运附加费的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
三、负责全市公路桥梁及其设施的规划、设计、建设、养护、路政管理和规费征收; 负责公路工程质量;对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、监督、验收。 协调重点工程的地方事务。培养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,开发公路用地,依法拆除违章建筑, 维护路产路权,保护公路附属设施。
四、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管理,建立完善信息,行业联运,服务体系,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, 协调发展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物资和紧急物资进行必要的调控。
五、负责培育和管理全市汽车运输市场, 机动车维修、机动车配件经营市场;负责车辆技术检测;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; 负责城乡客货运输,依法加强客货出租汽车的管理,搞好汽车客货运输站、场、点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, 依法保护和支持合法经营,取缔非法运输,指导管理好跨省市县客货运输。
六、负责交通运输和公路建设的科研工作, 推广应用新技术,新材料,新工艺,搜集科技信息,组织科技开发,推广现代化管理的经验,发展交通科技, 振兴交通事业,组织指导人才预测,教育培训交流和使用工作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管理本局直属单位的干部。 负责全市交通信息工作。
七、加强直属单位的党员干部队伍的基层组织建设, 指导全市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思想建设。
八、在市政府、市交通局战备办的领导下, 负责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, 组织编制全市国防交通规划,制定我市交通运输战时保障方案,督促检查战备战略力量的落实,管理好现有交通战备物资。
九、法律、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。
十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|